你好台湾网11月19日消息(中央台驻台湾记者黄志清、李晓奇报道)为刺激民间消费拼经济,台湾行政当局日前提出的发放“消费券”政策,最近几天在岛内成为街头巷议的热门话题,各种意见纷呈,使原来预定于本周四才能定案的“消费券”政策,提前到昨天即拍板定案。行政当局领导人刘兆玄昨天(18日)宣布,“消费券不分老小、人人可领,每人一律发3600元”。
岛内媒体称这是台湾有史以来首次“全民发红包”,总金额高达829亿元。以每户平均三点零一人计算,每户将可以领到一万元出头;有关部门预测,明年经济可以因这项政策而提高成长率约0.64个百分点。
台湾“经建会”负责人陈添枝表示,原则上规划消费券发放的时间为农历年春节前一周,也就是2009年1月18日或是19日,希望能在农历春节年前让有急需的民众领到“消费券”。
据岛内媒体报道,刘兆玄说,这项政策的目的在于刺激消费,而非社会救助,因此采取不排富发放;但如果经济状况好的人觉得不需要,可以把“消费券”捐给公益慈善团体,捐“消费券”的纳税人可以此抵税。
台湾有关部门表示,原则上使用“消费券”不限制购买的商品,民众只要在办妥营业登记的商家都可以使用,包括购买面包、服装、化妆品、家电等,甚至到KTV唱歌、看电影、住旅馆等,也都可以用消费券。眼下还有许多“立委”在帮助菜市场摊贩请命,希望能纳入“消费券”消费范围,这些意愿是否也会成为进一步放宽的对象,据“经建会”官员表示,行政当局领导人刘兆玄希望“消费券”的限制不要太多。
“消费券”发放对象从“排富”到“不排富”,从“每户”扩及到“每人”,期中几经曲折,连日来台湾社会大众,包括学术界、媒体和社会大众,对于“消费券”都充分表达了意见,很多民众甚至直接打电话给有关部门表达心声,而行政当局最终采纳了多数民众的意见,媒体认为这是一次相当曲折的“公共政策决策过程”。 |